罗源县总医院关于公开聘请法律顾问的公告(报名截止11月10日)

  • 日期:2026-11-03 10:30

为推进依法治院,规范医院管理,健全决策体系,防范运营流程法律风险,结合医院管理实际,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1名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项目概况
(一)服务期限:合同期限为1年,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。

(二)预算标准: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预算为人民币2万元,该费用包含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全部支出;涉及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专项法律服务的,费用另行协商并给予优惠。

二、服务内容
1.为医院医疗行为、人事管理、药品器械采购、基建工程、对外合作、知识产权、资产处置、安全生产等各类经营管理事务提供即时法律咨询;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法律评审报告。

2.审查、修改、起草医院各类合同、协议、法律文书、对外公告,对重大经济合同、未纳入模板的特殊合同实施法律顾问会签制度,出具正式律师意见;协助医院搭建标准化合同模板体系,完善合同评审、管理制度。

3.协助医院审查、修订内部规章制度、工作流程、医疗知情同意书、风险告知书等文书,确保符合医疗卫生领域法律法规及地方监管要求。

4.为医院“三重一大”决策、重大项目投资、政府采购、招投标活动、学科建设合作、科研伦理审查等事项提供专项法律论证,出具可行性法律意见。

5.就医院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,进行法律论证,提出建议或应对意见,就与第三方之间的争议事项出具律师函。
 
三、提供服务应具备的条件
此次应聘仅面向律师事务所,由律师事务所委派1名经验丰富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应服务。

(一)律师事务所须符合下列条件:

1.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,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,并已通过年度年检。

2.服务团队要求至少有5年执业经验1名执业律师,且在近3年内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。

3.拥有对医疗行业、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相关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。

4.福州市内律师事务所优先。

(二)委派的法律顾问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持有律师执业证且在年度检查考核中无不称职、基本称职的情况。

2.具有3年及以上执业经验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,优先具备对医疗行业、招投标、医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等相关领域法律服务经验。
 
四、报名材料要求及时间、地点
有意向参与报名的律所请按以下顺序准备材料,所有材料须加盖律所公章并装订成册:

(一)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,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;

(二)授权委托书、授权委托书中需明确指派的法律顾问姓名并附上执业证书复印件; 

(三)律所基本情况介绍;

(四)拟任我院常年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。明确常年法律顾问年费报价,以及专项事务的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。

五、报名须知
请有意愿参加的律师事务所,根据本公告要求,于2026年11月3日至11月10日前,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罗源县总医院(罗源县医院)人事科报名,现场报名需递交以上纸质资料。
 
六、方式

联系人:人事科

联系电话:38190701

文章来源: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5xaATZxPE8xDOFviTwLG9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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